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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 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湖北省複賽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6-06-16 發布人:系統管理員 浏覽量: 526

各高等學校:

根據《教育部關于舉辦第二屆中國“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的通知》(教高函〔2016〕4号)精神,現将湖北賽區省級複賽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比賽主題

擁抱“互聯網+”時代共築創新創業夢想

二、比賽目的與任務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綜合改革,激發大學生的創造力,培養造就“大衆創業、萬衆創新”的生力軍;推動賽事成果轉化和産學研用緊密結合,促進“互聯網+”新業态形成,服務經濟提質增效升級;以創新引領創業、創業帶動就業,推動高校畢業生更高質量創業就業。

重在把大賽作為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導全省高校主動服務湖北地方經濟發展,創新人才培養機制,切實提高高校學生的創新精神、創業意識和創新創業能力。

三、組織機構

(一)主辦單位:省教育廳、省委宣傳部、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省科技廳、省财政廳、省人社廳、團省委、省知識産權局共同主辦。

(二)承辦單位:湖北工業大學

(三)組委會:大賽設立組委會,邀請省領導任組委會主任,省教育廳廳長劉傳鐵任副主任,省教育廳、省委宣傳部、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省科技廳、省财政廳、省人社廳、團省委、省知識産權局等部門負責人、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湖北工業大學校領導為成員,負責大賽組織領導工作。

組委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省教育廳副廳長徐雁冰兼任,成員由省教育廳、湖北工業大學有關處室負責人組成。

(四)專家委員會:大賽設立專家委員會,由行業企業、創投風投機構、大學科技園、高校和科研院所專家組成,負責參賽項目的評審工作。

四、參賽項目及要求

參賽項目要求能夠将移動互聯網、雲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等新一代信息技術與經濟社會各領域緊密結合,培育基于互聯網的新産品、新服務、新業态、新模式。發揮互聯網在促進産業升級以及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進制造業、農業、能源、環保等産業轉型升級。發揮互聯網在社會服務中的作用,創新網絡化服務模式,促進互聯網與教育、醫療、交通、金融、消費生活等深度融合。參賽項目主要包括以下類型:

1.“互聯網+”現代農業,包括農林牧漁等;

2.“互聯網+”制造業,包括智能硬件、先進制造、工業自動化、生物醫藥、節能環保、新材料、軍工等;

3.“互聯網+”信息技術服務,包括工具軟件、社交網絡、媒體門戶、數字娛樂、企業服務等;

4.“互聯網+”商務服務,包括電子商務、消費生活、金融、旅遊戶外、房産家居、高效物流等;

5.“互聯網+”公共服務,包括教育文化、醫療健康、交通、人力資源服務等;

6.“互聯網+”公益創業,以社會價值為導向的非盈利性創業。

參賽項目須真實、健康、合法,無任何不良信息。參賽項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識産權;所涉及的發明創造、專利技術、資源等必須擁有清晰合法的知識産權或物權;抄襲、盜用、提供虛假材料或違反相關法律法規一經發現即刻喪失參賽相關權利并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參賽項目涉及他人知識産權的,報名時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書面授權許可書、專利證書等;已完成工商登記注冊的創業項目,報名時需提交單位概況、法定代表人情況、股權結構、組織機構代碼複印件等相關證明材料。

五、參賽對象

根據參賽項目所處的創業階段及已獲投資情況, 大賽分為創意組、初創組和成長組。具體參賽條件如下:

1.創意組。參賽項目具有較好的創意和較為成型的産品原型或服務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記注冊。參賽申報人須為團隊負責人,須為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可為本專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職生)。

2.初創組。參賽項目工商登記注冊未滿3年(2013年3月1日後注冊),且獲機構或個人股權投資不超過1輪次。參賽申報人須為企業法人代表,須為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可為本專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職生),或畢業5年以内的畢業生(2011年6月10日之後畢業)。

3.成長組。參賽項目工商登記注冊3年以上(2013年3月1日前注冊);或工商登記注冊未滿3年(2013年3月1日後注冊),且獲機構或個人股權投資2輪次以上(含2輪次)。參賽申報人須為企業法人代表,須為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可為本專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職生),或畢業5年以内的畢業生(2011年6月10日之後畢業)。

以團隊為單位報名參賽。允許跨校組建團隊。每個團隊的參賽成員不少于3人,須為項目的實際成員。參賽團隊所報參賽創業項目,須為本團隊策劃或經營的項目,不可借用他人項目參賽。已獲首屆中國“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金獎和銀獎的項目,不再報名參賽。

六、比賽賽制及安排

比賽采用校級初賽、省級複賽二級賽制。校級初賽由各高校負責組織,省級複賽由省賽組委會負責組織。

1.參賽報名(即日起至8月15日):參賽團隊可通過登錄“全國大學生創業服務網”(cy.ncss.org.cn)、大賽APP(名稱為“大創空間”)或大賽微信公衆号(名稱為“大學生創業服務網”)任一方式進行報名。各校按照不低于在校生數1‰的比例(即每1000名學生應推薦1項),組織項目團隊網上報名參賽。

2.校級初賽(8月1日-8月15日):校級初賽的比賽環節、評審方式由各高校自行決定。各高校原則上按不超過本校報名團隊項目數10%的名額,遴選推薦項目至省級複賽。

3.省級複賽(9月上旬):大賽專家委員會負責組織對各高校推薦項目進行評審,遴選出200個項目。其中,網絡評審産生銅獎128項,另擇優選拔72個項目進行現場比賽,決出金、銀獎。

4.推薦參加全國總決賽(9月15日-全國總決賽時間):按照國家分配我省的名額遴選湖北省代表隊,并對參加國賽項目團隊進行集訓。

七、評審内容

省級複賽進行3輪。

(一)第一輪項目材料評審(決出72項進入下一輪,産生128個銅獎)

大賽專家委員會組織專家評審參賽材料。參賽材料為項目計劃書,包括:

(1)書面材料:項目計劃書一份,初創組和成長組參賽團隊還需提交組織結構代碼證、營業執照複印件及其他佐證材料(專利、著作、政府批文、鑒定材料等),使用A4紙雙面打印裝訂。

(2)電子版:項目計劃書電子版格式為PDF文件。

(二)第二輪分組項目陳述與答辯(決出18項進入下一輪,産生54個銀獎)

包括參賽團隊現場創業項目陳述(含ppt及1分鐘視頻演示或實物展示,共8分鐘)和回答評委提問(7分鐘)等兩個環節,大賽專家委員會邀請專家分組進行現場評審打分。

(三)第三輪項目集中展示(決出冠亞季軍,産生18個金獎)

參賽團隊進行項目路演,時間不超過5分鐘。評審專家舉牌為參賽團隊打分。

評審規則請登錄“全國大學生創業服務網”(cy.ncss.org.cn)查看具體内容。

八、獎項設置及獎勵政策

(一)獎項設置

1.單項獎:金獎18個(含黃岡賽3項)、銀獎54個、銅獎128個。

2.集體獎:10個(取高校獲獎獎項積分前8名)。

3.優秀組織獎:10個(結合高校校級初賽、參加省級複賽情況綜合評定)。

4.企業貢獻獎:5個(獎勵支持高校創新創業教育并為本次賽事作出貢獻的企業)。

(二)獎金及配套支持政策

1.給予獎金獎勵;

2.擇優推薦參加全國總決賽,并享受國家大賽相關支持政策;

3.優先推薦給行業企業、創投風投機構、大學科技園、高校和科研院所進行支持,依托湖北科技金融服務平台優先予以投資孵化的增值服務;

4.對積極參與大賽并取得較好成績的高校,在申報創新創業教育改革項目和各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中予以優先支持。

九、有關要求

1.各高校要高度重視,成立以校主要領導為組長,教務、學工、團委、就業等部門參與的大賽組織機構,明确專人負責,精心組織實施。要認真做好大賽的宣傳發動,加強對參賽團隊的指導培訓,為參賽學生提供必要的條件支持,鼓勵更多高校學生參與創新創業訓練和實踐,推動形成“大衆創新,萬衆創業”的新局面。

2.各高校請于8月15日前完成校級初賽和參加省級複賽項目的遴選工作,并按時提交參賽材料。

3.為方便工作溝通與交流,請各高校确定1名聯系人加入大賽QQ群(277962917)。

大賽組委會聯系人:湖北工業大學教務處李曉波、呂棟,電話:027-59750117、59750107;省教育廳高教處李琳、丁依,電話:027-87328007;省教育廳職成教處李英,電話:027-87328019。




湖北省教育廳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