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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信息學院課程成績 評定規範
發布時間:2016-01-23
發布人:系統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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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現行的培養方案,電子信息學院的課程大緻分為四類:獨立開設的理論課程,獨立開設的實驗課程,含有理論和實驗兩部分的綜合課程,部分實踐性較強的應用型課程。目前教學運行過程中,通常有兩種模式,一為進行期中和期末考試,一為僅進行期末考試。為規範課程的成績評定工作,經教學委員會讨論決定,所有課程均實行百分制記分,各類課程按對應的具體條款規定比例計算課程成績。
1、獨立開設的理論課程:
有期中考試:平時作業成績(20%)+期中考試成績(30%)+期末考試成績(50%)。
無期中考試:平時作業成績(30%)+期末考試成績(70%)。
2、獨立設課的實驗課
預習成績(10%)+操作成績(30%)+實驗報告成績(30%)+實驗考試成績(30%)。
3、含有理論課和實驗的綜合課程
(1)理論課部分:
有期中考試:平時作業成績(20%)+期中考試成績(20%)+期末考試成績(30%)。
無期中考試:平時作業成績(30%)+期末考試成績(40%)。
(2)實驗課部分:
預習成績(10%)+操作成績(10%)+實驗報告成績(10%)。
4、實踐性較強的應用型課程,如電子工藝訓練、課程設計等
預習成績(20%)+操作成績(40%)+實驗報告成績(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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